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
一、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递交公证申请书,同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涉外继承公证如何办理
涉外继承公证办理时,需要确认申请机关,一般在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范围内选取。公证机关进行调查,确认申请事项和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三、如何办理继承房产公证
办理继承房产公证的方式:当事人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并确认申请机关,依法向该机关提交材料。公证机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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