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有哪些条件可以使小孩抚养权变更
一、离婚后有哪些条件可以使小孩抚养权变更
离婚后有如下条件可以使小孩抚养权变更:
1、父母再次就子女抚养权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自行变更抚养权;
2、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情形出现,不直接扶养人主张变更的;
3、其他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有:
1.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先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两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
3.法院判决时会尊重八岁以上孩子的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协议书可以撤销吗,撤销有哪些条件
离婚协议书可以撤销。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中的一方因反悔想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可以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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