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必须有离婚协议
一、离婚是否必须有离婚协议
如果是协议离婚必须要有离婚协议,如果是诉讼离婚不需要离婚协议。因为协议离婚要求双方不仅都同意离婚,而且要就财产分割、债务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达成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是马上可以领证吗
协议离婚不能立马领证。现在协议离婚有如下程序: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三、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夫妻为买房假离婚是否有效
假离婚,实际上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简单说来,夫妻双方不是真的要离婚,而是出于一定的目的而暂时离婚,等目的达成之后再复婚。
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不管出于何种目的,他们的离婚行为都是有效的。夫妻一旦领取离婚证后,他们的婚姻即告解除,双方不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就不再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离了以后,万一有一方不复婚,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实践中,不乏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其实是真的想要离婚,提出假离婚的目的是为了骗取另一方的配合。
当目的已经达到,对方满怀希望提出复婚时,却被无情的拒绝,说好的复婚就这样不了了之。
在“假离婚”案件中,容易引发争议的还是财产问题。对于财产归属,夫妻双方在假离婚时通常会以签订离婚协议的方式作出安排。
在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就可能会约定双方的共同财产全部或者部分归一方所有。
可当双方最终并未复婚时,另一方无疑会认为自己的财产权受到了侵害,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无效或者撤销离婚协议。
只有当事人举证证明存在欺诈与胁迫两种情形,即意思表示不真实时,才能够否定离婚协议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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