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代位继承的条件及使适用是怎样的
一、有关代位继承的条件及使适用是怎样的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发生代位继承的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会发生代为继承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遗嘱继承的有效条件是怎样的?
遗嘱继承的有效条件是:
1、订立遗嘱时,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该遗嘱的内容,能充分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
4、遗嘱继承的其他有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代位继承条件是怎样的?
代位继承条件是:
1、主体条件。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才有权代位继承;
2、范围条件。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其他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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