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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想重新分割提供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0-23 阅读: 95次

一、离婚后想重新分割提供什么

需要提供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新民法典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1、存在两种情况,属于共同财产的: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可以在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吗

离婚后一般不能再重新分割财产,但有以下特殊情形: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起诉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该财产协议经法院撤销后,双方可以重新分割财产。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离婚后,发现离婚时配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侵占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除此之外,如果离婚后发现有夫妻共同财产漏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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