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手续都要带什么
一、办离婚手续都要带什么
办协议离婚手续都要带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办理起诉离婚都要带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起诉状、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等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双方离婚需要带什么
双方离婚需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起诉离婚的,需带起诉状)、子女出生证、子女抚养协议、财产权属证、债务凭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三、包办婚姻想离婚怎么办
包办婚姻可以申请撤销婚姻,撤销婚姻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一年内没有提出的话,婚姻不可撤销,但可以通过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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