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定继承人的财产该怎么处置?
一、没有法定继承人的财产该怎么处置?
1、没有法定继承人的财产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置:
如果被继承人已经通过遗嘱、遗赠的方式指定了继承人的,其财产可以由遗嘱继承人、受赠人继承。
2、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遗赠,而其生前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无业城镇居民,其遗产归国家所有;如果被继承人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财产归集体所有。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是否有先后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是:
1、继承人为继承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2、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
3、继承人存在严重阻碍被继承人订立遗嘱,虐待被继承人等情节,且未获得被继承人谅解的;
4、其他法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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