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要离婚怎么办?
一、夫妻要离婚怎么办?
夫妻要离婚的办法:若符合协议离婚条件的,可以订立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不能协议离婚,可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调解无效,依法审查,确认感情破裂的,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离婚要什么手续费
夫妻离婚需要如下手续费:若协议离婚一般是不收取费用的。若诉讼离婚:如果没有财产争议,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但是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离婚女方户口怎么办?
离婚女方户口可以迁移,也可以选择保留户籍。且若申请户籍迁移的,应当向迁入地申请户籍准迁,再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最后,前往迁入地办理户籍登记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夫妻要离婚怎么办?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