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遗产继承能不偿还债务吗
一、放弃遗产继承能不偿还债务吗
放弃遗产继承能不偿被继承人的还债务。但不能不偿还本人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无需对前述债务予以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继承遗产还要房产评估吗
一、继承遗产还要房产评估吗
遗产继承诉讼如果是要求实物分割,无须估价,如果是财产分割,双方对房屋的市价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需要评估。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房屋评估流程是什么
房屋评估的流程有:
1、凡进行房屋评估作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关证件向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处申报,由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安排专业评估人员进行评估作价。
2、评估人员要对房屋图卡资料复查核对,进行现场勘察、测绘、评议,准确丈量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调查房屋的建筑年代、朝向、层次和用途,按照房屋评估标准勘察记录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的完损等级、新旧程度和房屋的增减价值。
3、整理勘察记录,计算房屋的重置完全价值、现值,尚可使用年限、残值等。
4、整理填写房屋完损等级勘估表和房屋价值评估表,作为提供确定房屋价格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加条件吗
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效。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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