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一、民法典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协议优先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男女平等的原则、诚信原则、有利于生活原则、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么样
离婚案件中法院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但是夫妻双方也可以自主决定财产的归属权,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不会干预。因为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所以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民法典一方有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方有过错离婚财产分割应当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在法定情况下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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