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的声明是否有效
一、放弃继承的声明是否有效
《民法典》规定放弃继承的声明是有效的,这是继承人的权利,但是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做出。若是未死亡时,与被继承人约定不继承遗产,也不对其进行赡养,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出嫁的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出嫁的女儿是有继承权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若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排除其女儿继承遗产的,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撤销
放弃继承权是可以撤销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申请撤销放弃继承权意思表示的,若在遗产处理前,由法院是否可以恢复继承遗产,在遗产处理后申请撤销的,继承不得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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