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离婚孩子判给谁抚养
一、精神病离婚孩子判给谁抚养
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在精神病人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法院会判子女归配偶抚养。在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且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要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精神病人对其子女进行抚育。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夫妻离婚都不要小孩怎么办
父母离婚时双方都不要孩子的,法院将会按以下处理:
1、离婚诉讼审理期间,父母都不要孩子的,法院会先先行裁定一方抚养孩子;
2、离婚诉讼审理阶段,法院将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抚养人。
并且,法院会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判断:
(1)双方的基本条件,比如个人收入;
(2)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
(3)孩子的生活环境;
(4)八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意见。
实际中,还有将孩子交由其爷爷奶奶抚养的,但父母都要尽抚养义务,交付法定的抚养费。如果孩子父母未支付抚养费的,或者支付的抚养费不够的,爷爷奶奶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双方尽快支付足额的抚养费。
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是强制性的,如果父母对孩子不管不问,很可能构成遗弃,甚至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可以送养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根据这一规定,生父母之间不论是否存在夫妻关系,在送养子女时,都必须征得对方同意,由双方共同送养,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即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另一方才有权单方送养。因为父母与子女之间是一种血缘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消除。在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对孩子的送养,也应由生父生母双方共同进行,不允许一方单独送养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严格来说,精神病人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若是要离婚的话,往往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这其中,也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处理。那么,精神病离婚孩子判给谁抚养?如果配偶有能力的话,多数会将孩子判给其抚养。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