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法律并没有统一规定过离婚时必须在多久之内付清财产,事实上,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如果请求法院判决财产分割,每一起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判决标准也不一样,在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必须执行判决书。
二、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怎么办?
1、发出申报债务公告
为了防止当事人隐瞒债务不报或只报部分债务给债权人带来损失,办案人员可在审理期间发出申报债权公告作为查明离婚双方债务的一种手段,通知离婚双方的债权人及时前来申报债权。
2、查明离婚目的,实行债务担保制度
3、夫妻双方的债务分担应征询债权人意见
夫妻离婚时的债务分担应征询债权人的意见。
4、法院判决一方负清偿责任的同时应判决另一方负连带责任
5、建立夫妻财产登记制度
6、追加债权人为第三人
对于那些债权数额大或自己要求加入债务分担纠纷的债权人,法院可将他们追加为第三人。
7、对离婚后才发现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法院应把离婚双方列为共同被告。
三、签协议处理离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可能会隐藏有后患。
是否当事人不具备应有的法律素质,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导致可能有后患发生。
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该文件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毕竟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离婚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双方进行协商,协商成功的话,是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处协商离婚的。但是如果双方针对离婚是协商不成的话,那么是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的。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后财产诉讼流程的相关介绍。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