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离婚诉讼状怎样写?
一、我国的离婚诉讼状怎样写?
1、首先,要写明原告方和被告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2、其次,是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如何处置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是什么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在此期间,许多妇女经常没有工作或辞职。如果一个男人在这个时候要求离婚,一方面,这肯定会给妇女带来更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她们的身心健康和子女的成长,同时也使妇女陷入严重的经济危机,增加了妇女的压力。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有些人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此后要给双方一个冷静期,使双方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冷静期,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3、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考虑到承担的特殊任务和军人的职业特点,我国法律对军人婚姻作出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如果士兵同意或者犯了严重罪行,对方仍然可以要求离婚。
4、怎么可能轻易地结束,所以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5、对于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离婚问题,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保护
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要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现在有效,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
6、必须完全自愿,任何被逼迫或者胁迫的离婚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有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经证明夫妻关系不能长期维持的,在对方、亲属和有关单位安排病人的生活、医疗、监护后,可以准予离婚。
三、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适格的法院管辖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离婚诉讼状怎样写,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目前如果要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话,完全是可以的。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