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开几年了!对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一、分开几年了!对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1、分开几年了!对方不肯离婚可以选择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起诉时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要求,并提出相关的证据);
(2)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3)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5)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6)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起诉离婚管辖法院的确定
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二、离婚纠纷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离婚纠纷发生的原因包括缺乏婚姻基础而引起的离婚纠纷、剥削的阶级思想而引起的离婚纠纷、一方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引起的离婚纠纷、一方患精神病或有生理缺陷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1、缺乏婚姻基础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此类离婚纠纷,主要是出于包办、买卖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以及草率结婚等原因而引发的。当事人缺乏应有的婚姻基础,如果婚后未建立起感情,很容易引起离婚纠纷。
2、一方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因一方犯罪服刑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情况不一;有的是夫妻感情尚好,一方犯罪后,对方出于思想顾虑,要求划清界限,或者遇到实际困难而提出离婚;有的是夫妻原已长期不和睦,一方犯罪后对方即提出离婚;有的是由于一方累次犯罪,或犯强奸罪、重婚罪等,伤害了另一方的感情等等。
3、其他缘由导致夫妻感情恶化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此类离婚纠纷包括因家庭经济问题、子女问题、赡养老人问题而引发的,也包括因性格不投、志趣不合、感情淡化或变异而引发的纠纷。
三、离婚诉讼被受理后可以撤诉吗?
1、离婚诉讼被受理后不一定可以撤诉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2、符合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各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离婚的方式只有协商、起诉两种,选择向法院起诉的,必须要提交证明自己满足了起诉条件的材料,否则诉讼请求极有可能会被法院驳回。如果对分开几年了!对方不肯离婚怎么办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