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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房子离婚怎样判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0-03 阅读: 120次

一、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房子离婚怎样判

婚前买房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房屋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离婚时法院一般判决房子归产权人所有;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人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一方离婚,怎样分割房产

对于婚前买房离婚的分割,有以下几种情形:

1、该婚前房产是一方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的,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

2、婚前一方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双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办

一般来说,男女双方离婚时对共同共有的房产做如下处理:

1、双方协商确定一方占有房屋,并补偿另一方合理的房价款。

2、双方协商不下并都要房的,那么可以起诉至法院,法院可以组织竞价。

3、如果双方协商不下并都不要房的,那么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可以拍卖房屋,从中获取拍卖款再进行分割。

因此,双方父母共同出钱买的房作为婚房,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子女离婚时将按照以上办法进行处理。

另外,由双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如果未约定为双方共同所有,双方离婚时应该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当然,如果父母双方不确定出资份额的话,那么最终也还是按照共同房产进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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