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老人监护人如何办理
一、失能老人监护人如何办理
失能老人的监护人可以由老人的配偶、子女、其他近亲属,或者经老人的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如果对于监护人谁担任有争议的,可以由老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如果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老人的法定监护人如何认定
老人的法定监护人认定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但若被监护人在具有完全民行为能力时,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人或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按照其协议确认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三、法定监护人不想担任如何办
法定监护人不想担任,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民法典》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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