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一、网上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无法在网上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的,须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异地离婚要怎样办手续
异地离婚的一般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按照以下手续办理:
一、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上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三、受理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四、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五、法院作出判决,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是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办理离婚的,则还可以直接在当地办理协议离婚,办理手续如下:
一、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二、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个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三、经过三十天后双方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四、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定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程序如何办理
离婚需要经过下列流程:
一、协议离婚:
(一)想要离婚的夫妻双方需要就离婚达成一致,并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写好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二)申请离婚登记后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随时可以撤销离婚申请。
(三)冷静期过后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四)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定符合离婚调解的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一)一方向对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起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如果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受理。
(三)法院受理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
(四)法院根据情况安排开庭时间。
(五)双方根据法院的开庭通知参加诉讼。
(六)法院进行庭审。
(七)法院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反之判决不准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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