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购房合同是否可以做遗嘱公证
一、有购房合同是否可以做遗嘱公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购房合同是房屋买卖时签订的合同。
而进行遗嘱公证时只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是遗嘱公证的必备条款,所以不能持房屋买卖合同申请遗嘱公证。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没有公证的遗嘱是否有效
没有公证的遗嘱,满足如下条件就有效:
1、遗嘱人须有立遗嘱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房产遗嘱要公证是否才有效
房产遗嘱并不是只有公证后才有效。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条件。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的遗嘱,即使不公正也是有效的: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处分房产只能是个人合法财产。
4.保障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人权利,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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