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付不起抚养费该怎么处理
一、女方付不起抚养费该怎么处理
女方付不起抚养费的可以用其他财物折抵抚养费。如果女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
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男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的情况下,则女方可以申请适当减少抚养费如果女方因为丧失劳动能力无法支付抚养费的,则可以申请免除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家庭困难出不起抚养费怎么处理
家庭困难出不起抚养费的可以协商进行分期付款,或者后期补偿支付等,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对于子女抚养权的支付标准应当结合当事人的经济收入情况而定,如果对方实在无力承担的,可以减少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离婚后女方不要抚养权,该怎么处理
离婚后女方不要抚养权的,只要男方同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但若是抚养权判给女方,女方也不要的话,那一般是不可以的,法院是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判决的,判给女方,女方就必须承担这个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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