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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赡养义务的条件有哪些样的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7-18 阅读: 99次

一、履行赡养义务的条件有哪些样的

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的,子女就必须履行赡养义务,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父母离婚后子女的赡养义务有什么

父母离婚后子女依然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解除而消失。

子女的赡养义务主要有以下:

1.支付赡养费,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物质生活条件;

2.生活上的照料,赡养父母不能只支付赡养费,还要照料其生活;

3.精神上的慰藉,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三、父母离婚后子女的赡养义务有什么

父母离婚后子女依然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解除而消失。

子女的赡养义务主要有以下:

1.支付赡养费,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物质生活条件;

2.生活上的照料,赡养父母不能只支付赡养费,还要照料其生活;

3.精神上的慰藉,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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