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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无效婚姻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7-11 阅读: 115次

一、如何解除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主张婚姻无效。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包办婚姻如何离婚

对于包办婚姻,如果一方或者双方是受胁迫结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不必进行离婚。但需要注意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果不能撤销婚姻的则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的,可以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如果就上述问题没有协商好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则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如何可以自动解除婚姻

无论怎样都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的,会准予离婚,在法院判决书生效之后,双方婚姻关系即解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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