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亲写遗嘱的要求有什么
一、父母亲写遗嘱的要求有什么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代写的遗嘱生效的要件有什么
代写的遗嘱生效的要件如下:
1、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
2、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须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人均无利害关系。
3、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
4、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
5、代书遗嘱必须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有什么
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主体要求。立遗嘱人要求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要求意思表示真实,不是受到胁迫而订立的遗嘱;
3、立遗嘱人在遗嘱内容中处分的是个人合法的财物,而不得是他人的财产;
4、应当由两个合格的见证人在场;
5、签名和注释年月日。见证人应当符合我国法律的资格要求。若见证人为继承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没有见证人资格的,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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