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证丢失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女方离婚证丢失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女方如果离婚证书丢失,就需要去当初办理离婚的民政局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离婚证书。
补办离婚证书的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可以为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本人有效的户口证件(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结婚登记需要携带的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一方起诉离婚需要的手续材料有什么
起诉离婚的手续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7、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诉讼离婚所需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6)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双方同意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以协议方式离婚,协议离婚的手续如下: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也称登记离婚、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时人的合意,并经过登记程序而解除。
我国协议离婚的特征是:
1、协议离婚的基础是合意离婚。
2、协议离婚的性质是直接协议离婚,即直接依据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即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
3、协议离婚也适用于双方经过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的离婚。
4、协议离婚须进行登记方发生法律效力,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内容涉及的方面包括: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的分割;
5、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6、违反协议的责任。
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后果: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2、如果涉及子女抚养的话,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
3、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割,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
协议离婚的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离婚当事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离婚的合意,有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致的离婚合意。
4、对离婚后子女抚养已经作出适当处理。
5、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适当处理。
符合这些条件要求的,双方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女方离婚证丢失再婚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