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了要如何赡养
一、父母离婚了要如何赡养
离异的父母,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要赡养。当父亲或者母亲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时候,作为子女要依法履行赡养义务,赡养父母或者支付赡养费。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赡养义务,不因子女或者父母离婚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二、要如何脱离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是不可以脱离的。
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和无附加条件的,在目前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家庭主要承担养老育幼职责的现状下,不能轻易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如果父母具有抚养能力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对子女实施虐待、遗弃、故意杀害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从《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来看,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同样道理,犯有杀害、遗弃、虐待子女罪的父母原则上不再享有子女赡养的权利。因为让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的受害者再去赡养加害人,无论于法、于情、于理均说不过去。如果子女不计前嫌自愿赡养伤害过自己的父母,法律则不予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父母怎样要求赡养费
首先,权利的来源: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其次,赡养费可以提起诉讼,也可以提起再审,并且赡养费的支付不受诉讼程序的影响。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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