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的复员费作为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吗?
一、军人的复员费作为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吗?
军人复员或者转业,部队会支付军人支付一笔复员费、自主择费等一次性补助金。这些补助金中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凡根据军人婚前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凡根据军人婚后兵龄和军衔所得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例外情况是,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军产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军事机关行政办公用房,是指依照有关军事机关行政办公用房管理规定进行登记并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该类房屋通常为军人在服务期间所居住的官舍或公寓,房屋登记在军方名下,属于军方自有财产。
从军产房的定义来看,军人一方仅对军产房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若想要获得所有权,则需要申请。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第48条之规定,军用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经批准向军外转移的,军队房地产使用管理单位必须到房地产所在地县级或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当完成上述手续,并获得房产证后,即取得军产房的所有权,此时便可以参照商品房的形式进行分割。
若当事人并未办理军产房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此时又该如何分割呢?在实务中,各地法院对此判决各不相同,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1)如果当事人以承租的方式获得军产房的,那么其享有的仅是居住权,并无所有权,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不予处理。
(2)如果当事人是以出资购买的方式获得军产房,虽然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是并未获得产权证,此时法院一般会以产权不明不予处理或者仅分割使用权,由获得使用权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如果和军人离婚,两人贷款买的房还在还贷中,孩子在哺乳期,请问财产怎么分割
不论一方是否军人,孩子在哺乳期,男方依法一般不得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女方提起诉讼或双方通过协议离婚是法律允许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上均分,但是一定要体现法定的照顾女方原则,也就是说,女方可以分得共同财产的一半以上。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看子女的实际需要。二看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三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然后,对支付义务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收入的20%至30%按月支付。)。
军人的复员费作为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吗?其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要知道,我国对现役军人的婚姻是有特殊保护的。一般非军人一方要离婚的话,除非经过现役军人的同意,或者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否则是无法离婚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