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法院调解能够拒绝参加吗
一、离婚案件法院调解能够拒绝参加吗
离婚案件法院调解不能够拒绝参加。调解是诉讼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案件,适用调解程序的目的是为了阻止当事人草率解除婚姻关系,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问题。但法院调解不能久调不决,对于调解不成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二人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冷暴力的婚姻有孩子能否离婚
冷暴力的婚姻有孩子能离婚。法律规定,如果被家暴方认为夫妻感情因为对方实施冷暴力的行为导致已经破裂,自己无法再和配偶共同生活的,那么被家暴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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