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证有双方的名字如何解决
一、离婚后房产证有双方的名字如何解决
有夫妻财产约定的从夫妻财产约定,无财产约定的就应按照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如果是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即使产权证取得时间在婚后,该按揭房也应视为其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离婚后房子还是双方名字如何办
离婚后房子还是双方名字的,可以变更房产证名字。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下列手续:
1、协议离婚的,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如诉讼离婚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领取房产证。
离婚分析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未经公证的,夫妻双方亲自到现场办理分析登记)或离婚证书(背后应注明财产分配);
2、房产证(有共有证的,需要携带);
3、申请人身份证;
4、房地产登记申请。
离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如下: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以下情况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这是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不管在夫妻双方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有;
5、结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或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部分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6、其他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后房子还是双方名字如何办
离婚后房子还是双方名字的,可以变更房产证名字。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下列手续:
1、协议离婚的,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如诉讼离婚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领取房产证。
离婚分析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未经公证的,夫妻双方亲自到现场办理分析登记)或离婚证书(背后应注明财产分配);
2、房产证(有共有证的,需要携带);
3、申请人身份证;
4、房地产登记申请。
离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如下: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以下情况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这是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不管在夫妻双方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有;
5、结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或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部分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6、其他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后房产证有双方的名字如何解决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