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一、怀孕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怀孕期间,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
因此,双方要向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还要向民政局备案,自领取离婚证之日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怀孕期间男方提离婚是否会判离
怀孕期间男方提离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所以也就更不会判离。
但是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诉讼请求的也会受理男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如因为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导致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就会受理,只要经过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
至于感情破裂可以体现为下列情形: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怀孕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