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表示放弃继承权是否具有效力
一、口头表示放弃继承权是否具有效力
口头表示放弃继承权没有法律效力。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民法典和民法典继承篇的解释,把放弃继承的形式界定在了书面形式。不是以书面形式作出的放弃继承表示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视为接受继承,应该按照遗嘱或是法定继承程序分割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是否具有效力
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是无效的。
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而继承权的取得亦是依赖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方才取得。
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也就是说,放弃继承最早的时间即是始于继承开始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时。
因为,在被继承人生前,继承尚未开始,继承人也尚未取得继承权,其自然无法去放弃尚未取得的权益。
因此,在被继承人死亡前作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无效,除非在继承开始后得到追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放弃遗产继承的声明是否有效
放弃继承的声明有法律效力。
1、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3、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4、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口头表示放弃继承权是否具有效力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