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可以更改吗
一、协议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可以更改吗
协议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可以更改。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如果孩子的抚养费不足的话,原来签订的离婚协议可以修改的。
子女抚养费按协议数额支付不足以支付抚养支出时,可以调整或追加抚养费支付额度。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追加抚养费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离婚时,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能更改吗
离婚协议书上的抚养费可以更改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子女抚养费可以依据现实情况双方协议调整,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调整。
2、抚养费的调整应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并且要考虑到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否还可以变更
离婚后,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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