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房产遗产继承公证书可以撤销吗?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请求撤销是不允许的,但也存在两种情况可以撤销。
1、弃权人放弃遗产继承的公证书中包含了违法的内容时可以撤销。
2、弃权人在遗产继承完成前或者正处在遗产纠纷诉讼中出现有后悔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案情中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如果当事人想就此声明进行公证,应该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办理。根据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如果想要放弃对房子的继承,通常一定要做出书面的表示,或者是到公证处去进行公证,如果没有做出表示,那么是直系亲属的就代表默认接受该房子的继承权。想要放弃继承权,就带上自己的相关身份证件,还有可以证明和被继承人之间关系的证明去公证处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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