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判刑没收财产孩子怎么办
一、 父母判刑没收财产孩子怎么办
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没收财产要等判刑以后。没收财产是刑罚的附加刑,其中还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二、 父母判刑以后孩子怎么办
如果是未成年的孩子父母被判刑,则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承担监护责任,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承担监护责任的,必须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没收财产的适用方式有哪些
1、选科式。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他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这里,没收财产与罚金可以选其一而判处。再如,《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在这里,可以适用也可以不适用没收财产。
2、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同时判处没收财产。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四、没收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1、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债务,包括所负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债务。
2、必须是合法的债务。非法债务,例如,赌债、高利贷超出合法利息部分的债务不在此列。
3、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仅限于没收财产的范围内,并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偿还。
父母判刑没收财产孩子怎么办,原则上是需要给孩子保留必要的份额的。此外,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