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应该怎样分割
一、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应该怎样分割
1、离婚时房产是归为夫妻一方所有的,那么拆迁补偿款还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因为根据相关规定,拆迁补偿款是对房屋产所有权人作出的补偿,房屋同住人是没有权利要求进行分割。
所以,你要确定你离婚的时候能不能拿到拆迁补偿款,首先就得确定你们的房子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一点,其实跟一般的夫妻财产分割一致。
2、离婚时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要是对方全部私吞你的补偿款的话,那么你可以及时追回。
但是,这里平均分配还需要注意一下地是,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但在分配时需要同其他共同财产一样参照照顾无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配。
所以,可能在经过法院判决之后,可能就不是所谓的五五分了。
3、离婚时房产如果是公有居住房屋,那么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就算是拿到法院那去,一般是会按照你们夫妻共同房产来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如果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拆迁该房屋时,没有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如何分
父母出钱买的房在离婚时要如何分割,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房产是在子女婚前购买的,并登记在其子女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割;
2、如果房产是在子女婚后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房子也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实质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
3、结婚后,男女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一人还是二人的名下,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算作是夫妻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可以按各自拥有的份额进行分割;
4、一方父母不论是在子女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一人一半地分割。
就中国国情而言,夫妻一旦进入婚姻阶段,只要没有书面约定归属的财产,很大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为了防止离婚伤心又伤财,不妨双方坦诚相待,签订一份《婚前财产协议》或《婚后财产约定协议》,对各自主要的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的来源、归属等进行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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