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放弃继承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征得他人的同意。由于放弃继承意味着继承人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同时也意味着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债务不负偿还责任,因此,放弃继承与继承人的利益密切相关,所以《民法典》对放弃继承的有效条件作明确的规定:
(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2)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出来,不可以用默示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以局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如果用口头方式表示的,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有效。
(3)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亲自作出。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4)放弃继承必须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有采取欺骗、威胁或胁迫等强制手段,让继承人违背真实意愿而作出的放弃继承表示,这种放弃是无效的。
(5)放弃继承的效力应从继承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他从继承一开始就没有了继承权。
立遗嘱有指定的继承人,那么继承人可以不进行继承,然后按照国家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在财产已经执行完毕的时候,继承人说后悔了,想要回继承权,那么法律不接受会进行驳回请求。继承了财产也得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
涉及继承问题,首先需要了解到的是继承权的性质,继承权是当事人的权利,因此可以作出放弃继承意思表示,但是一旦做出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继承人就不能够随意的反悔。根据《民法典》当中的规定,放弃继承反悔的,不能够得到承认。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放弃继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