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女方在哪些情况下不能离婚
一、夫妻感情破裂女方在哪些情况下不能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女方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起诉离婚,但女方配偶是现役军人的,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夫妻感情破裂女方起诉离婚需准备哪些材料?
1、民事起诉书。
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三、诉讼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合法的婚姻关系中,男女方的所有合法权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即使军婚比较特殊,可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女方仍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离婚,对于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般来讲,如果认为感情已经破裂,也可以先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准备材料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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