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是结果加重犯吗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一般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行为人有前述行为,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应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处罚规定为:
1、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只有被害人告诉的才处理。如果被害人是因为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及被害人的近亲属能够告诉;
2、犯本罪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不适用告诉才处理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是结果加重犯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