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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期间被对方打怎么办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4-03 阅读: 110次

一、离婚起诉期间被对方打怎么办

对于家庭暴力行为,应当及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以及就诊记录等,恰好是支持本方离婚的有力证据,也是法律规定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同时,作为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对于家暴行为,受害人也可以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二、家暴法院怎么判

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相关法律依据如下:“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家暴离婚办理流程

(一)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开庭审理阶段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家庭暴力是允许离婚的法律情况之一。当我们遇到家庭暴力时,我们必须及时报警。报警记录也可以用作离婚证据。同时,作为无过错方,我们也可以在离婚时申请赔偿。容忍家庭暴力只会宽恕施暴者。离婚期间发生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自己的权利。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起诉期间被对方打怎么办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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