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放弃继承有哪些手续?
一、被告放弃继承有哪些手续?
放弃继承权需要合法继承人带上身份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到公证处办理放充继承权公证。
遗产放弃继承需要当事人的一些身份方面的证件,比如说身份证,还有就是放弃遗产继承的声明书,这个证明书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没有这个说明书就不能够代表当事人自愿的放弃的意思,并且在放弃之后是不能够随意撤销。到目前为止,公证员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时,有一项公证是不可或缺的,即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所谓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一般都是在继承人较多的情况之下,而遗产由其中一人或几人取得,而其它继承人不要该遗产时,就要有明确的放弃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通常以书面的声明为表现形式。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二、继承亲属关系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亲属关系证明公证资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关系人的身份证(港澳台同胞增加提供通行证)、户口簿。关系人为外国人的提供护照;
3.申办亲属关系公证的证明
4.与申办亲属关系有关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户口簿;
5.如第4项材料不足以反映亲属关系,则须另提供人事档案简历影印件、公安机关户籍档案证明等并加盖所提供的部门的公章);申请人无法提供前述证明材料的,可提供知晓其亲属关系的其他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出具相关记载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关系人为外国人,其身份的记载与原来的记载已经发生变化,要提供身份变化的证明及关系人在境外对关系认可的声明书,该声明书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6.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合法继承人如果属于个人真实意思表达,可以通过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放弃遗产继承权,通常情况下为了避免继承纠纷的出现,需要当事人书写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携带个人身份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对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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