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给老婆补偿有怎样的?
一、离婚给老婆补偿有怎样的?
离婚男方不用给女方补偿的,除非是男方自愿,因为没有法定过错是不需要赔偿的。
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的内容:
1、主体要件
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离婚合意要件
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其他要件
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并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含的内容。
二、协议离婚的法律风险有怎样的?
协议离婚的法律风险:离婚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留有隐患。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素质有限,因此,协议书中涉及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考虑不周全,措辞不严谨,容易产生纠纷。
2、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协议离婚后,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一定百分之百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通过法院达成的调解离婚,或是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才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一方不履行调解书或判决书的内容时,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离婚就是因为夫妻的感情已经没有或者说破裂才会选择离婚的,而如果是男方提出的而且没有任何的法律规定上的婚姻错误是没有理由要求其给补偿的,除非男方认为对不起女方而自愿给出补偿的情况是属于例外,其他一般而言都是没有任何的补偿或者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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