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谁优先
一、法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谁优先
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时,具有优先继承权的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同一个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简单总结一下分配原则:
1、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怎么分都行;
2、协商不成由法院来判时,原则上平分,但存在法定情况的可适当多分或少分。比如,生活困难的可以适当照顾,尽义务多的可以多分,尽义务少或不尽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1130条是这样规定的: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哪些人
1、配偶。合法的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进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不关有没有再婚,只要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6、代位继承人。代替自己的父母参加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7、胎儿。胎儿的父亲死亡的,应给胎儿保留应继承的份额,如果出生的时候是个死体,该保留份额则由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三、法定继承适用情形有哪些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者订立了,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者协议已经失去法律效力。
2、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遗嘱,遗嘱,但只处分可部分遗产或者遗嘱、遗赠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3、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要注意的是,法定继承也会对遗嘱继承有一定的限制。而一般来说,法定继承中区分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若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有健在的,且没有丧失或主动放弃继承权,那么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无法继承遗产。至于法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谁优先,上文中已经给出了详细解答。若在遗产继承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可以通过我们页面的按钮直接向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