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前立遗嘱怎样办公证
一、老人生前立遗嘱怎样办公证?
生前立遗嘱,可以到当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四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
(二)处分的财产为夫妻共有的,应提交结婚证;
(三)遗嘱内容所涉及的不动产、动产、知识产权、存款、股权(股票),或者其他财产的产权凭证或证明;
(四)立遗嘱人已经拟定自书遗嘱的应一并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五)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一)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四)录音录像遗嘱。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五)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六)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老人在生前可以自己写遗嘱,事实上,自书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没有公证书也是有效的,对于不会写遗嘱的老人来讲,如果想要订立遗嘱,也可以直接到公证机构立遗嘱,此外老人还可以选择代写遗嘱或者以录音录像等形式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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