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办离婚手续
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是:
一、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1.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二、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度过冷静期后的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办理诉讼离婚的手续是:
一、确定管辖法院,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二、法院接受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发送立案通知书,要求其缴纳诉讼费。
三、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四、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判决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离婚怎么办离婚手续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