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打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是怎样的?
一、广东打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是怎样的?
广东打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是按照财产标的额的比例来收费的。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按照每件3000-20000元的标准收取。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1、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2、5万-10万(含10万元):8%;
3、10万-50万(含50万元):5%;
4、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5、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6、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7、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8、5000万元以上:0.5%。
二、委托律师处理离婚诉讼案件时法院会受理的条件有哪些?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诉讼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诉讼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诉讼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如果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错误的除外。根据相关的规定,现役军人提出离婚,须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不管是在广东还是在其他地区如果要解除夫妻之间关系,都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如果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还可以委托律师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时候律师将会根据财产的标的额按照一定的比例累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