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份遗嘱并存该以哪份为准
一、多份遗嘱并存该以哪份为准
遗嘱的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民法典继承编对不同遗嘱的形式要件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并删除了公证遗嘱优先的规定,这就意味着所有形式的遗嘱效力相同。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被继承人立有多份遗嘱的情况,若多份遗嘱内容互相独立,没有抵触,则各遗嘱均有效,均在各自的范围内执行;反之,若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则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份遗嘱还有效吗?
一般而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是,此规则应当以遗嘱合法有效为前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当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而被继承人没有再订立新遗嘱时,如果遗嘱仅指定一个继承人,则该继承人死亡之后,原遗嘱不再适用,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遗产;如果遗嘱指定多个继承人,没有死亡的遗嘱继承人仍然按照遗嘱继承,遗产中涉及已死亡继承人的部分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另需指出的是,代位继承仅针对法定继承成立,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情形,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只能在法定继承中代位继承,而不能根据遗嘱继承遗产份额。
实践中,无论是采用什么形式的遗嘱,都需要确保遗嘱的内容表述正确、具体,不产生歧义,且最好能够将自己立遗嘱的全程拍摄下来,这样就能清楚地知道立遗嘱时神智是否清楚,在场人的身份,是否符合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避免他人对遗嘱的真实性产生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