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抚养权判决标准是怎样的?
一、私生子抚养权判决标准是怎样的?
法院审理私生子抚养权纠纷案件后,会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具体来说,法院在确定抚养权归属的时候,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金额怎么确定?
1、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可以起诉。
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孩子抚养费的标准:
两个以下子女的抚养费为其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两个以上孩子的抚养费数额不能超过收入的一半。且具体金额由双方系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不管孩子是在结婚之后生育的,还是在结婚之前生育的,只要是男女双方无法共同抚养孩子,那么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对于不予支付的情形,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