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书一方反悔是否有效
一、签订离婚协议书一方反悔是否有效
协议离婚一方对离婚反悔的,离婚有效,对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反悔的,离婚有效,协议无效。
双方协议离婚,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不同于普通的民事合同,其系依附于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而就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达成的具有人身、财产双重属性的合意。无论是《离婚协议书》还是离婚后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都构成是男女双方对离婚事宜、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一揽子协议,具有人身属性和整体性,不可就财产分割条款单独论断是否公平,更不可单纯以财产分割的多寡不均为由主张撤销。《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权属分配的变更或归子女所有的约定,即便带有赠与性质,也不同于普通赠与,不得以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为由主张撤销。因此,建议当事人在签署此类协议时,应当慎重考虑,谨慎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内容,怎么办
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直接凭离婚协议书要求强制执行。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民事协议,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不过却有法律上约束力。离婚协议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应该按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如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变更等事由的,法院会确认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并依据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判决,这样,判决生效后就有强制执行力。
综上可知,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诉讼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实际上是附条件的协议,即该协议要在离婚后才能生效,若离婚不成,则不生效。因夫妻身份关系不能依约定解除。因此,双方关于离婚的约定不生效,法院裁判夫妻关系能否解除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签了离婚协议并不等同夫妻感情已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