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和归属权一样吗?
一、孩子抚养权和归属权一样吗?
1、孩子抚养权和归属权是不一样。
归属权也即所有权,每个孩子的人格都是独立的,不归属于任何人,而对于抚养权一般属于其父母。
2、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二、影响抚养权的因素有哪些?
1、影响抚养权的因素包括虑孩子的年龄、双方的负担能力、经济条件、抚养能力。
身体健康情况以及孩子的真实意愿等因素,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2、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法律并未明确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事由。
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孩子还没有成年,此时男女双方通常需要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形,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受理抚养权纠纷案件后,会遵守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离婚后具体由谁来抚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