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只有一套房子怎么分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
1、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
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的感情;
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或出售给他人。
2、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对所有权未做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等共有部分,对小区内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对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3、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即有权对共用部分与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维护等事项通过参与和组织业主大会进行管理。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建筑物的所有权一般是根据区域区分的,对于小区业主自己所有的房屋住宅部分业主是享有所有权的,对于除了业主住宅房屋外的楼梯、走廊等公共部分,业主享有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