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离婚规定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一定会遇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之前小编在新闻上看到一个患有精神病患者去医院进行生产,但是医生无法和患者进行沟通。
其实这样的情况,常有发生的,但是一般这样的情况都是发生在偏远的地区,那精神病患者到底能不能结婚呢?
下面小编来给介绍一些!《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禁止结婚的内容,只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删去了患有重大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
患有重大疾病的人结婚不再是被法律所禁止的事情,患病人可以和爱人步入婚姻的殿堂。
与此同时,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对婚姻者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也没有要求,即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男性和女性都是完全自愿的,男性超过二十二岁,女性超过二十岁,而且不是直系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果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即使其中一方或双方患有精神疾病,结婚也具有法律效力,从婚姻成立之日起,夫妻就开始承担互相扶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但是,并非所有精神病患者都能结婚,如果这位精神病患者完全不能识别、控制自己的行为,就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精神病患者到底能不能结婚呢?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所以现在结婚请找对对象,但是在明知对象患有精神病还有勇气选择去结婚登记的人,大概就是“不离不弃”、“真爱无敌”的现实写照了。